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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审计工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盖章)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发标时间: 2025年 6 月 24 日
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第一部分 |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 投标须知 |
第三部分 | 报价清单 |
第四部分 | 项目需求书 |
第五部分 | 投标文件 |
第六部分 | 附件 |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2025-2026 年度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各级子公司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各类专项说明书、管理建议书以及其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财政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集团董事会要求需要审计的事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项目分包:本项目共 3个标包(01 包-03 包),通过招标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标包的划分如下:
01 包:华远集团非上市板块
02 包:上市公司
03 包:华方公司
4.中标方案:本次招标为华远集团提供 2025-2026 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其中,每包评分最高者作为该包决算审计工作中标方。
5.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总服务期限为两年(2025-2026 年),招标人每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审计业务资格和执业水准。
3. 参与分包1、分包2的投标人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 36 个月的;
(2)近 3 年内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3)近 3 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4)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
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5. 投标人拟派的相关人员应满足独立性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承揽的审计业务再转包或分解给其它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出具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提供承诺书。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 投标人应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关于调整一级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委托方式及规范审计工作要求的通知》(西国资办发〔2021〕73号)有关要求。
9. 人员要求: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 资格未满 36 个月的人员不得担任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组主要成员;
(2)近三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财务决 算审计项目组主要成员;
(3)近三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 面警示的人员不得担任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组主要成员;
(4)会计师事务所的外籍员工和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集团公司的涉密敏感信息资料,不得进入军工等涉密单位财务决算审计现场。
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投标纸质书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
六、招 标 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59688-628
邮箱:ningzhuo@huayuan.com.cn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述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夯实财务基础工作,满足外部监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就 2025-2026 年度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本次招标服务期限
合作服务时间:2年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 报价汇总表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定标原则
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案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考量,以综合评审法的形式确定中标方。
五、投标程序:
1. 发标
2. 定于 2025 年 6月 24 日发标
3. 投标
4. 回标送达截至时间: 2025 年 7 月 1日 17:00 时
5. 投标书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
6. 投标书接收人:宁卓
7. 投标时,请将相关资料一并返回
8. 评标及定标:由招标单位定标,对于中标方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未中标方不再回复。
9. 投标方应保证其在合作期内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否则承担因此而导致的责任。
六、须提供的回标文件
1. 投标人简介;
2. 项目整体方案;
3. 投标人廉政保证书;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注:除上述第3项文件需按附件要求回标外,其余文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回标形式。
第三部分:报价清单
一、华远集团参考往年历史审计费用及国资委相关意见,本次招标金额,各分包最高限价如下:01包-华远集团非上市板块,最高限价142万元;02包-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最高限价90万元;03包-华方公司,最高限价65万元。
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需求书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监督,规范决算审计工作,提高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夯实财务基础工作,满足外部监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就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 2025-2026 年度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 决算审计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2.1决算审计范围包括 2025-2026 年度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各级子公司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各类专项说明书、管理建议书以及其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财政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集团董事会要求需要审计的事项。
2.2决算审计项目分包:本项目共 3 个审计业务包(01 包-03 包)。具体内容见附表。
3. 2025-2026 年年度决算审计要求
3.1审计工作内容:
3.1.1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范围内所属各子公司决算报表,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决算报表、合并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决算专项说明等。
3.1.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应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有关报表;
3.1.3 会计报表附注应统一格式和内容;
3.1.4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3.1.5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3.1.6 A 股上市公司应单独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1.7 配合企业完成中期财务报告相关工作(视企业需要出具上市公司中期审阅报告);配合上市公司完成所在交易所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按要求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等;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其他与年审相关的日常咨询等服务。
3.2 被审计单位范围
审计范围企业户数,参考202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全部级次子企业,具体以2025年审计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3.3 审计任务完成时间
各级企业出具审计报告时间不晚于集团公司安排,具体合并及每户二级企业完成时间要求将在每年决算工作方案中安排,预计报告时间在2月末前。
3.4 审计报告及相关决算成果要求
3.4.1 审计报告
各事务所应按照规定的日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合并、单体审计报告,纸质审计报告数量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出具并提供各项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时间、数量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3.4.2 管理建议书
各事务所应按照相关规定出具书面管理建议书,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向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监督委员会汇报决算审计相关工作前出具合并管理建议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管理建议书,应实事求是,可以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但不应因被审计单位意见反馈拒绝、拖延提交管理建议书,或不合理变更管理建议书内容。
3.4.3 其他专项报告
各事务所应按照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情况说明。向被审计单位提供专项报告数量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出具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专项报告的质量,按照有关准则和规定,保证文件字迹清晰、格式一致、内容真实、披露完整。避免错字、别字、数字不正确等现象。
3.4.4 电子版材料: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年度合并范围内全级次企业审计报告及附注、企业管理建议书。具体要求需根据当年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要求确定。
3.4.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供纸质数量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3.4.6 中期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实际需要,配合企业完成中期财务报告相关工作(视企业需要出具经审阅的中期财务报告,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报告数量)。
3.5 审计费用
3.5.1 各投标人在提交审计方案和报价时,按照拟投标的业务包,明确该审计包费用总额。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应在考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监管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A 股上市公司应包括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费用。
3.5.2 上述审计费用包括审计报告费用、各项税费(包括交通费、差旅费、增值税)等与决算审计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诺:中标后,如无审计范围、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更等因素,从 2025 年决算审计起,审计收费不变;如被审计单位户数、业务、资产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与集团、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审计收费。
3.5.3 每个项目包投标价不应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有效服务期限为 2 年。每年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结束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续签次年服务合同。期间,发现专业胜任能力较差,不能按期完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审计中存在重大错漏,应当披露未披露重大财务事项,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况在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后予以更换。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总体要求
1.1中选单位能认真遵照独立审计准则以及其他职业规范,能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对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实施年度决算审计,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1.2中选单位除按约定出具审计报告外,还应出具管理建议书及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出具相关专项报告。
1.3中选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根据当年决算要求按时完成决算审计的所有任务。
1.4中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关于调整一级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委托方式及规范审计工作要求的通知》(西国资办发〔2021〕73号)。
1.5.中选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规定中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2.1负责集团总部、集团合并和部分子公司的决算审计工作,熟练使用集团久其系统,审核系统内填报的集团调整抵消等相关工作。
2.2参加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决算布置等会议。
2.3配合企业填报久其系统决算相关工作,完成久其附注等相关报表填报的审核工作。
2.4参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决算会审工作,负责各参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审验及汇总。
2.5应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和工作底稿(文字材料和电子材料)。
2.6配合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组织的财务决算会审。
2.7按照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向集团公司出具年度综合管理建议书。
2.8协助提供其他相关中介服务。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含要素:
1.投标人简介;
2.项目整体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要求:
(1)事务所资质条件
(2)事务所执业记录
(3)工作方案
(4)人力资源配备
(5)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6)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7)风险承担能能力水平
(8)现场述标
(9)服务报价
第六部分:附件
附件(1/3)
业务包 | 二级企业 | 全级次企业户数 | 单体企业资产合并(亿元) |
合计 | 137 | 389.01 | |
01包华远集团非上市板块 | 01包华远集团除上市板块(含集团合并) | 90 | 350.05 |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63 | ||
北京华远投资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 | ||
北京华远典当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远担保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远西单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远大数科技有限公司 | 1 | ||
深圳华远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 | ||
北京远华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市华远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
北京华远三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 | ||
华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华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
北京华远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5 | ||
北京华远云科技有限公司 | 2 | ||
北京华远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1 | ||
北京市西单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1 | ||
02包上市公司 | 02包上市公司 | 4 | 21.02 |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 | ||
03包华方公司 | 03包华方公司 | 43 | 17.95 |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 | 43 |
附件(2/3)
评审项名称 | 评审内容 | 总分 | |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5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投标人排名1-15位,得3分;排名16-20位,得2分;排名21-50位,得1分;其他名次,不得分。 | 5分 |
(2)根据CPA人数情况,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得2分;CPA人数在401至500人的,得1.5分;CPA人数等于或低于400人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注: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记录 (5分) | 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及执业记录 | 近三年,投标人为国企、上市公司提供过财务决算、税务咨询等服务,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 分。 | 3分 |
注: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近三年,从事年度审计相关同类业务的投标人及个人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的得2分;每受到一项处罚或惩戒的扣0.5分,最低得0分。 | 2分 | ||
注:需提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处罚情况及相关必要证明文件。 | |||
工作方案 (15分) | 工作方案重点、难点分析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重难点工作的了解和分析,以及完成该重难点工作的具体措施。 | 5分 |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 |||
审计工作范围及方案 | 根据招标文件对于审计目的、工作范围的理解准确、清晰,制定的审计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 5分 | |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 |||
工作进度安排和实施进度控制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招标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安排和实施进度控制。 | 5分 | |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 |||
人力资源配备 (5分) | 拟投入审计团队人员经验 | 根据投入审计团队人员是否充足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经验是否丰富等因素进行评审:好得4-5分,较好得3-4(不含)分,一般得0-3(不含)分,未描述不得分。 | 5分 |
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40分) | 项目咨询方案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审计目的、工作范围的理解,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通过对咨询服务内容的细致程度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 5分 |
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 | |||
意见分歧解决方案 | 综合考察投标人处理意见分歧及解决方案 | 5分 | |
意见分歧解决方案全面、完整、清晰、可实施性强5分 | |||
意见分歧解决方案较全面、完整、清晰、可实施3-4分 | |||
意见分歧解决方案基本全面、完整、清晰、可实施1-2分 | |||
意见分歧解决方案不全面、不完整、模糊、可实施性差0分 | |||
项目质量复核能力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项目质量复核的能力 | 10分 | |
项目质量复核能力强,全面,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强8-10分 | |||
项目质量复核能力较强,较全面,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较强5-7分 | |||
项目质量复核能力一般,可操作性可实施性一般 2-4分 | |||
项目质量复核能力较弱,可操作行可实施性较差0-1分 | |||
项目质量检查能力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项目质量检查的能力 | 10分 | |
项目质量检查能力强,全面,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强8-10分 | |||
项目质量检查能力较强,较全面,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较强5-7分 | |||
项目质量检查能力一般,可操作性可实施性一般 2-4分 | |||
项目质量检查能力较弱,可操作行可实施性较差0-1分 |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能力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能力 | 5分 |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能力强,全面,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强5分 |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能力较强,较全面,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较强3-4分 |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能力一般,可操作性可实施性一般1-2分 | |||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能力较弱,可操作行可实施性较差0分 | |||
实施方案 | 综合考察投标人对项目的认识、实施工作范围和目标、工作依据和原则、工作方法和技术措施、项目的难点、特点和针对措施、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国际化服务能力等方面 | 5分 | |
对项目理解正确,工作方案全面、完整、清晰、可实施性强5分 | |||
对项目理解较正确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工作方案较全面、完整、清晰、可实施3-4分 | |||
对项目基本理解,工作方案基本全面、完整、清晰、可实施1-2分 | |||
对项目理解存在偏差,工作方案不全面、不完整、模糊、可实施性差0分 | |||
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2分) | 综合考察投标人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及信息保密措施的可靠性、完整性、可实施性 | 2分 | |
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强,信息保密措施方案可靠,完整,实施性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 | |||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3分) | (1)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2分) | 3分 | |
截至上年末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与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含)的得2分,1亿元(含)~2亿元(不含)的得1.5分,不足1亿元的得1分,未投保和计提的不得分。 | |||
(2)净资产(1分) | |||
上年末净资产金额达到1亿元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加0.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
现场述标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各投标人拟派代表述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 10分 | |
述标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情况及特点,PPT展示思路清晰,条理明确,述标代表语言逻辑缜密,表述清楚得8-10分; | |||
述标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情况及特点,PPT展示思路基本清晰,条理较明确,述标代表语言表达较清楚得4-7分; | |||
述标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情况及特点,PPT展示思路模糊,条理不明确,述标代表语言表达欠佳得0-3分。 | |||
无现场述标一律不得分。 | |||
价格评分 (15分) | 投标人报价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 15分 | |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5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合计(100分) |
附件(3/3)
投标人廉政保证书
: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 采购招标工作,确保此次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廉政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和评委会的任何人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2. 不宴请采购人的任何人或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以及旅游、考察、参观等;
3. 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
4. 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5.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人全称: (盖章)
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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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审计工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盖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