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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比选采购活动。采购人为北京华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建采购比选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137号。
2.2项目范围:西城区护国寺项目改造工程。
2.3采购范围:上述范围内的全部招标的项目。
2.4 服务周期:签订服务合同起至全部招标工作结束。
2.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参照【2002】1980号文件,并自行决定下浮比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北京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3.2具有良好信用、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大额、连续亏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承接本招标事项的组织与能力。
3.3业绩要求:过往一年内(代理服务合同签约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1月1日)从事过北京市依法必招标项目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不少于5个项目/标,优先提供相似业态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业绩。(以提供代理服务合同影印件为准)
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无其他异常事件。(包含限制投标事件)
4.入围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议标比选方式,由采购工作小组同每个投标人进行商议,根据投标人承接能力、信誉、过往业绩、报价等因素综合选择2~3家单位。
5.资格审查文件递交
1. 请于2025年1月21日14:00前将《合作商资格预审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xushupeng@huayuan.com.cn邮箱。《合作商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第3款中要求的全部资格审查类文件。
6.报价的递交
《报价文件》注明以【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为基础的下浮率(格式参考后附),将纸版文件密封快递至“8.联系方式”条中所示地址。
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uayuan.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华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18层
联系人:曹慧 联系电话:15501076102
附件:
1.北京市华远集团合作商资格预审表
2.投标函